首先要将井下解吸仪充水,开始解吸前记录初始刻度。然后在煤样筒与解吸连接时打开秒表记录时间,每分钟记录一次数据,直到30min结束。用30min内解吸瓦斯量用以推算瓦斯损失量,解吸30min后解吸仪读数与初始刻度读数之差即为井下瓦斯解吸量。当解吸过程中井下解吸仪需要换水时,不要停止秒表,要关闭阀门,当换水完毕后开启阀门,到整数时间时读数,这样把关闭阀门期间累加解吸量平均到关闭阀门时间段上。
煤样破坏类型描述:
Ⅰ——取出的煤芯为完整棒状;Ⅱ——取出的煤芯为多节棒状;Ⅲ——取出的煤芯为大块状并混有少量的粉状;Ⅳ——取出的煤芯为块状与粉状混合体;Ⅴ——取出的煤芯为颗粒状与粉状混合体井下解吸结束后,关闭煤样筒阀门,直到到达实验室解吸开始解吸时不能打开阀门。若采用水力排渣,一定要在取芯钻孔附近采取原始煤样用以水分校正。
注意事项:
1.仪器入井前要仔细准备并反复检查上述携带物品,保证无遗漏且完好;煤样筒要充气放入清水中检查气密性,井下解吸仪要检查是否漏水。
2.取样钻孔宜采用上行孔或平孔,尽量布置上向孔。钻孔应避开地质构造裂隙带、巷道、采动等影响范围,一般取芯点与裂隙带、采动等影响范围距离大于40m,与巷道距离大于20m;
3.取芯深度以20米左右为宜,取芯深度不应小于15米。
4.取样过程要安排紧凑,尽可能地缩短取样时间,煤芯提到孔口到装入罐中密封的时间应控制在2分钟之内。
5.煤芯中如混合有夹矸及杂物时应与剔除;煤样不得用水清洗。
6.煤样保存原状装罐,不可压实。煤样距罐口留10mm的间隙为宜,煤样约400g左右。
7.煤样筒在升井到达实验室直至实验室解吸开始过程中一定确保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